依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教财函�2020�23号文件)的精神,现将我院住宿费退费公告如下:
1.本次退费月份,2020�3�4�5月�
2.月退费标准,年住宿标�/10个月�
3.退费计算口径,学生住校不满15日的,退还当月半个月住宿费;超过15日(�15日)的,当月费用不予退还�
4.退费方式,统一采取银行打卡�
5.2020�6月份住宿费将根据学生返校住宿情况再进行退费处理�
联系电话�0516-87815019�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
2020�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