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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申报�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耿刚发布时间�2021-07-19浏览次数�2220

单位

根据省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文件《关于做�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苏高教会�2021)27号)以及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会文�《关于组织申�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与数量

(一)立项范�

1.修订教材:出版时间�20151�1日至201912�31日之间(由出版社正式出版,以版权页的出版日期为准),经过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各种形式教材。教材有修订计划,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2年内实现再版�

2.新编教材:反映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内容创新、富有特色的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新兴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教材;适用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的教材;开发双语教学(全英文授课)的教材。教材能在立项发文公布后1年内实现出版�

3.“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申报全国优秀教材的项目、省级优秀培育教材等不在省重点教材遴选范围内�

(二)申报立项数�

我院可申�省高等教育学�2部;申报省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研究会教材管理工作委员�1部�

二、申报办�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限额用于申报修订教材和(或)新编教材�

三、申报要�

1.教材实行单位编写制,各单位申请后由教务处统一向学院党委申请,经党�审核同意,并�教务处统一集中向社会公示。教材主编必须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2.申报教材须由本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著者,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不可重复申报。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非独立实训教材等)应合并申报�

3.教材主编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院校新兴专业、行业紧缺技术人才、能工巧匠可适当放宽要求�

四、申报材�

(一)修订教�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汇总表》(附件1-1�1�1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修订)申报表》(附件2-1�1�5份。教材的使用情况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请附在申报表后,无须另作附件�

3.教材样书(如有教辅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请一并提供)2套�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二)新编教�

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汇总表》(附件1-2�1�1份�

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新编)申报表》(附件3-2�1�5份�

3.编写提纲和教材样稿�1�2份�

上述材料1�2请同时提交电子文件�

五、其�

请各院部经选拔、内部公示后,于2021�823日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教务处,有关电子文件同时发送。联系人�潘静,联系电话:87815518


附件:附件1: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汇总表(含修订、新编).xlsx

附件2: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申报表(含修讀新编).docx

附件3:专业分类参考目�.xlsx

附件4: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重点教材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省高校教材研究�2021年省重点教材申报通知.pdf




江苏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

                                 202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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